问题 | 洗钱罪主犯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洗钱罪的确立,其具体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把握:
首先,该罪行的实施者通常需要符合一般性的主体资格条件; 其次,作为行为对象的,应当为涉及到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以及贪污贿赂犯罪等多种类型的犯罪所产生的违法所得及其相应的收益; 再者,这一犯罪类型对侵犯的法益具有多样性特征,它同时涉及到了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经济安全等多个层面; 最后,在主观方面,洗钱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存在故意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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