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对于走私行为所涉及的各类货物、物品,若其逃税金额数额较大或在一年内曾经因类似行为而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发生走私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其中罚款额为偷逃应缴纳税额的一倍至五倍之间。
(二)若走私行为所涉及的货物、物品逃税金额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其中罚款额同样为偷逃应缴纳税额的一倍至五倍之间。 (三)若走私行为所涉及的货物、物品逃税金额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其中罚款额或没收财产的具体数额为偷逃应缴纳税额的一倍至五倍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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