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死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中,若涉案人员不幸离世,只要其涉嫌的罪行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仍然可以对其实施刑事定罪,但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将不再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在已采取追责措施后发现此人已死亡,那么有关部门需要立即解除相关诉讼程序,或撤销案件,或停止起诉,或暂停审判,或宣判其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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