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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界定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品。
这些财物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因违法行为而转化为非法财产。
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无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机械、工具、原料、掺杂掺假的物品等等。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而所获得的利益。
所以我们在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时要注意与“非法财物”的区分,否则会造成违法行政。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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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22: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