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打妻子算故意伤害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对妻子实施殴打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倘若丈夫的殴打举动致使妻子的身体遭受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程度的伤害,通常情况下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里的轻伤,指的是诸如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各类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之后,给组织、器官的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或者使得部分功能出现了障碍,然而却尚未达到重伤的程度,也不属于轻微伤害的那类损伤。 其次,要是仅仅是一般性的殴打行为,并没有让妻子的身体出现明显的伤害迹象,亦或是伤害程度仅仅为轻微伤。 所谓轻微伤,就是各种致伤因素所引发的原发性损伤,仅仅造成了组织器官的结构出现了轻微的损害,或者是让部分功能出现了轻微的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不过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关措施。 总而言之,必须要依据具体的殴打行为以及所导致的伤害后果,来准确地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一日,小朱对小丽实施了殴打行为。小丽受伤后到医院检查,她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很严重,可能构成轻伤,但小朱觉得自己只是一般性的殴打,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双方对小朱的殴打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丽的伤经鉴定为轻伤及其以上程度,小朱的殴打行为致使小丽身体组织、器官结构损坏或功能障碍,达到轻伤标准,小朱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2、若小丽的伤经鉴定仅为轻微伤,只是组织器官轻微损害或功能轻微障碍,小朱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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