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故意伤害罪轻伤可以撤案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轻度伤害,一般的情况下是无法撤销案件的。 因为故意伤害达到使人轻度受伤的程度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行为,一旦当地公安局启动对该案的调查,除非出现法定且特别的情况,否则很难避免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后续的处置。 然而,如果这些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情节相对较轻,并且被告人表现出很强的意愿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愿意积极地赔偿受害者并获得其谅解,那么在特定情况下,他们有可能会被轻判或免于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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