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械聚众斗殴如何认定持械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参与聚众斗殴活动且持有器械的认定,通常情况下特指那些手中握有或为了进行这场斗殴活动特意佩戴了武器,却并未能展示其真实杀伤力的参与者。
在此所述的武器范畴涵盖了诸如棍棒、刀具、枪支等具备强大杀伤力的器具。 然而,若仅仅是顺手拾起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如桌椅等,则通常不会被视为持有器械。 在此过程中所考虑的关键因素在于这些物品在客观上是否具备较强的杀伤力以及潜在的危险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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