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在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集众人展开斗殴之违法行径,主要侧重于多人共聚一处实施暴力打斗之情形,其主观动机往往源于炫耀武力、寻求刺激以及破坏社会稳定之意念。
至于故意伤害罪责,则偏向于个人蓄意非法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恶意行为。 造成这种犯罪的,其主观心态方面,常常以对他人体质构成伤害为最终目标。 在客观行为的呈现方面,虽然汇聚众人展开斗殴未必会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然而其对社会公共秩序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却不容忽视; 相较之下,故意伤害罪责更加注重对受害人身体所遭受伤害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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