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后又放回去是犯罪中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情况下,绑架后释放被劫持者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的中止。
绑架罪的性质是行为犯,其本质特征在于实际进行并完成了绑架行为这一事实,因此一经实施便已构成犯罪既遂。 即便之后将被绑架者安全地送还,也无法改变犯罪既遂的法律认定。 然而,如果行为人主动释放被绑架者,那么在量刑阶段,这一行为将会被视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加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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