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有没有结果加重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绑架罪存在法定的结果加重情况。
具体而言,即在实施绑架行动的过程中,导致被绑架人身亡或是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将被视为结果加重犯,需要对此类案件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没收。 这一加重情节充分体现了此类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质以及其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