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抢劫犯罪中既遂和未遂的界定标准,主要应当依据实际行为人是否已经成功地获取了财物以及对被害人造成何种伤害程度进行考量。
倘若行为人已经顺利地获得了非法所得的财务,或者虽然尚未能够成功地获取财物,但是却对被害人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那么通常情况下会将此类行为判定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然而,若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并未能成功地获取任何财物,同时也没有对被害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则通常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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