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未遂和既遂的界限是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犯罪者是否成功实现了其非法目的(即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并对被害者造成了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若犯罪者成功取得了财富或者给被害者带来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损害,那么便构成了抢劫罪的既遂; 然而,倘若由于犯罪者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其未能达成上述目标,那么便可以认定为抢劫罪的未遂。 举例来说,当犯罪者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因为有他人经过而被迫放弃,未能实际获取到任何财物,这种情况便可视为抢劫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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