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不适用缓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故意伤害罪案件时,若涉及以下情况,如犯罪情节极为恶劣、采取了极其残暴的手法触及社会敏感神经且产生极为负面的社会影响;
或者存在对多名无辜者进行故意伤害行为并导致了严重不良后果; 再者,犯罪嫌疑人已经有前科并且再次受到刑事指控; 同时,若其未能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未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等复杂情形下,一般不宜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我们必须以更全面、客观、细致的视角去审视和判断这些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所带来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过之意等诸多因素,以此来确定最恰当的审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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