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控制时间有没有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绑架罪并非仅仅依赖于对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控制时间长短来判定其严重性和性质。
而更为关键的是,犯罪者是否采取过某种形式的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意图通过捆绑与勒索等方式获取财务,或者将被害人用作谈判的筹码。 刑法规定,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确实实施了绑架行为,那么他即已经触犯了犯罪并且构成了相关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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