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追究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其对应的具体年限是依据可能判处的刑罚而予以确认和设定的。
通常情况下,这种犯罪所面临的刑事惩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若法定最高刑罚的性质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将被规定为五年; 倘若存在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的追诉时效也相应地延长至十年。 然而,若涉及到使用暴力手段致使他人伤残或死亡的情况,则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最高刑期甚至可能达到死刑,因此,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将被延长至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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