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罪中,实行犯罪行为通常会以下列形式呈现: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法手段强行掠夺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
其中,"暴力"主要体现为对受害者身体施加物理打击或是进行限制性的强制行为,从而使得受害人无法抵抗; "胁迫"则是通过恐吓等方式使受害人心中惶恐却又不敢反抗; 至于"其他方式",则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能够使受害人陷入未知或无法拒绝的状态,例如借助某种麻醉药品、将受害人灌醉等等。 此类行为无疑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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