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中对数额没有要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抢劫犯罪构成之认定问题,不应仅凭抢劫案中所涉及到的财物价值金额作为惟一考量指标。
即便违法者所侵占的金额相对较少,但若其采用暴力手段、威逼恐吓或者类似手法强行索取他人财产或私人财务,便可毫无争议地被判定为抢劫罪行。 这是由于抢劫犯罪并非仅仅针对他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害,同时也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然而,在进行刑事审判时,违法者所抢夺财物的价值的确将会成为量刑考虑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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