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盗窃6000元物品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而实施的盗窃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了6000元这一相对较高的水平,那么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就必须全方位地考量到涉案者的年龄、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年龄介于14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仅需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负责。 若该未成年人已经年满16周岁,那么他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然而,由于他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因此在量刑过程中,应当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法院将全面深入地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是否初次犯罪、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意愿与表现等诸多细节,以期通过公正合理的审判,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使之能够重新回归社会并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一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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