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内犯新罪未被发现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的追诉期内若再犯新罪且尚未被发觉的情形中,原先对旧案的追诉期往往会自犯新罪之日起进行重新计算。
这是由于新罪行的发生打破了先前存在的追诉时效平衡状态,为确保犯罪行为能够受到应有之制裁,故而法律方制定了相应的规制措施。 例如,某位涉事人员在案件的追诉期限中实施了盗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所承担的法定追诉时限为五年,然而在追诉期间的第三个年度里,该人再度触犯抢劫罪并未被察觉,在此种情况下,对于盗窃罪的追诉期限便需从犯抢劫罪之日起启动新的计时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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