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必须入狱服刑,这须依据具体情形及法律规范予以评定。
若已年满十二周龄但未达十四周龄之未成年人,犯有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项重罪,并致他人死亡或以极端残酷手法使他人重伤以致严重残疾,且情节极其恶劣者,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提起公诉,则此类行为应被视为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十四周龄而未满十六周龄之人,若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重大罪行,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已满十六周龄的人,其所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依照前述三款规定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龄的人,应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因不满十六周龄而无法给予刑事处罚者,应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严加管教; 如有必要,可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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