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撞人属于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纯地蓄意撞击他人并不一定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性质,而是要结合实际案情作出判断。
若这种恶意撞击他人的行径是借助于追求速度竞赛、酒精影响下驾车、经营校车业务或是长途客运活动中严重超额载客、超过规定限速等危险驾驶手段实施的,那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然而,倘若这种行为的初衷是具有明确的伤害意图或者预谋杀人的意图,那么它实际上就是故意伤害罪或是故意杀人罪。 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当驾驶员在道路上操控机动车的时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在内的,都将受到拘留和罚金的惩罚:(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对于前述第三种和第四种行为,机动车所有者和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存在前两种行为,并且还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发生的话,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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