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了多少钱才算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对于抢劫罪的成立标准而言,其并不能仅仅依据抢劫行为所涉及到的财产数额作出判断。
事实上,只需要实施了抢劫行为,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手段或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他人的私人财产和公共财产,那么这就是一种不可容忍的犯罪行为,将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然而,当我们讨论到量刑问题时,必须要认识到被抢劫财产的数量确实会对此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只要抢劫的财务价值超过了特定的基准线——也即所谓的"金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在相关情节下,被告人就必然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抢劫案中所涉及的公私财务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话,应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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