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认定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特指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对财物之所有者、保管者,在现场采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手段,强行掠夺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在具体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内容: 首先,犯罪手段必须为“暴力”,例如实施殴打、捆绑、禁锢、伤害等直接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使得受害人无法进行有效抵抗; 其次,犯罪手段还可以表现为“胁迫”,即将当场立即使用暴力作为威胁手段,使受害人因恐惧而不敢进行反抗; 最后,犯罪手段也可以表现为“其他方法”,例如通过向受害人口中灌入烈性酒水、投放麻醉药品等方式,使受害人失去知觉或者丧失抵抗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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