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抢劫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又称为共同抢劫罪,特指两个或以上参与者基于共同的恶意意图而直接实行的抢劫行为。
在量刑过程中,该种罪行的判定通常会遵循一套较为严谨的准则。 首要因素便是行为人须具备侵占他人财产为己有的意图。 然后是实施以暴力、恐吓或是其它令人无法抗拒的手段,强行从他人那里获取不属于自己的财富或物品的行为。 所谓暴力,便是对被害人身心施加压迫或控制,例如殴打、捆绑等方式; 而胁迫则是通过立即实施暴力来进行威胁; 至于其他手段,则是指除了使用暴力和恐吓之外,能够让被害人失去抵抗能力或无法抵抗的方法。 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各个共犯人的行为共同推动了抢劫犯罪结果的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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