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并伤害是数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绑架及对被害人实施侵害的行为通常会被法院判定为数项罪行加以审判。
其中,所谓的“绑架罪”,即指以获取巨额财富为目的,使用欺骗、强制等手段将他人强行带离原住所,或者将其作为人质进行控制的违法行为; 而“故意伤害罪”则是指故意实施非法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的犯罪行为。 当犯罪分子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对被绑架者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两项罪名合并处罚。 之所以如此判决,主要是由于绑架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而故意伤害的行为也具备了独立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