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他人的东西可以定抢劫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盗取他人之物并不必然构成犯罪行为,其取舍取决于实际状况。
如果指控者通过暴力手段、侵犯他人意志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等方式去剥夺公共或私人财产,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抢劫罪。 然而,若犯罪者所盗窃之物并未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价值,或者其案件性质较为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被判定为抢劫罪。 例如来说,如果犯罪者仅仅是出于玩笑目的而短暂地抢夺他人财产后迅速归还,而且没有引发严重的后果,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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