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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劫罪以取得财物为既遂吗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完成并不仅仅以获取财物作为唯一的评判准则。
实际上,抢劫罪乃是一项严重侵犯人身权益与个人财产权的行为。
对于抢劫罪的完成判断,不仅仅要看是否获取了财产,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犯罪者所采取的强制性或威胁性的暴力手段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是否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即便并没有真正地获得任何财物,但是只要犯罪人已经实施了足够压制受害者反抗的强制性或威胁性的暴力手段,那么便应当将其视为抢劫罪的完成。
这主要是因为抢劫罪的核心在于通过强制性或威胁性的暴力手段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而对人身权益的侵犯在抢劫罪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总而言之,对于抢劫罪的完成判断,我们应该全面考虑到犯罪者的手段行为及其所带来的后果,而不能仅仅从是否获取了财物这单一角度进行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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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6: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