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能不能适用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绑架罪一般并不符合缓刑制度的适用要求,而不能够获得缓刑判决。
绑架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不仅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和精神折磨,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冲击和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实施绑架行为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将他人视为人质进行控制,无论情节如何,都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然而,缓刑制度的适用需要具备诸多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罪犯有明显的悔过自新表现、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等等。 然而,由于绑架罪通常被视为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类型,因此往往无法满足上述缓刑适用的基本条件。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绑架罪在大多数情况下均难以符合缓刑制度的适用标准,故而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获得缓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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