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中的胁迫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罪这样的犯罪案件中,所使用的胁迫方式是通过逼迫并直接威胁受害者立即采取行动来实现的,常见形式包括了运用杀害、伤害或其他严重的人身侵犯来进行恐吓,进而达成精神上的强制效果,使得被害人心生恐惧而无法抗拒。
这种恐吓和威胁的具体表现往往是犯罪分子当面向被害人明确表达出来或者通过某些隐晦的举措传递出威胁,同时,这些威胁还有一个重要的特性: 必须是能够立即在现场得以付诸实践执行的。 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判断胁迫程度是否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时,需要全方位地考量行为人为达此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威胁的话语内容以及是否具备实质性的实施可能性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