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未构成重伤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遭受他人的殴打却并没有达到重伤程度,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规定,您将有可能面临着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惩罚,且需同时支付人民币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然而,若情节较为轻微,您最多只会被判定为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在未构成犯罪的轻微伤情况下,通常我们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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