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加重情节的标准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抢劫罪被赋予的严重情节主要包含以下八大类型:首先是进入居民家中实施抢劫行为;
其次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面实施抢劫行为; 再者是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 此外还包括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金额巨大的情况; 另外,如果抢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也会被视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同样,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也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最后,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特殊物品也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犯罪分子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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