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学校试图绑架孩子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人意图非法劫持童,以获取财物,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文规定,此类行径有可能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绑架罪。
在具体情况下,即便行为人还未实际采取任何勒索手段,但只要其以获取财物为主要目的,将他人挟为人质,便已然触犯了法律红线。 依据案情的严重程度,行为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若情节更为恶劣,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而在绑架过程中,若行为人对被绑架者实施了杀害或故意伤害导致其重伤甚致死亡等极端行为,那么他将会面临更加严酷的判决,即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且还会被没收所有财产。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企图通过绑架童来勒索财物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绑架罪这一严重的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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