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抢劫罪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所谓的“抢劫罪”,乃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强行掠夺他人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依法缴纳罚金。 然而,若犯罪分子触犯了该法条所列举的八种严重情节之一,例如实施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多次进行抢劫且数额巨大、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致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持有枪支进行抢劫或者抢劫军用物资等情况,那么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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