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和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并以此成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并未完全禁止此类刑事犯罪的和解途径。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受害者与加害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该和解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一和解协议便可被视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重要因素。 然而,当故意伤害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时,例如导致他人重伤甚致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等情况,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和解的,因为这些行为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更加严重的罪行,比如故意杀人罪或者以极端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故意伤害罪。 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罪能否进行和解,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 如果在某个案件中,故意伤害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且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和解程序来减轻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但若是情节严重,则通常不允许进行和解,而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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