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能累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抢夺犯罪的累加方式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该条款明确规定,抢劫私有或公有财产并达到规定数量标准者,或者实施多次抢劫的,将会面临相应程度的刑事审判与严厉惩罚。 这就说明,即便是同一人在不同时间或场合下接连进行了多次抢夺行动且每次均达到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数额较大”的界定标准,其所实施的所有抢夺行为亦可被视为累积性的。 故而,针对抢夺犯罪的累加计算方式,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给予了充分的许可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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