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总则之二百三十九条的明确界定,对于绑架罪的主观要件的评定标准,主要体现在行为人是否具备勒索财物或将他人挟持为人质以获取某种更大利益的意图与故意。
在此前提下,倘若行为人怀有此类目的并付诸实践,即便未成功索求到财物,亦可构成绑架罪名成立。
另外,若在绑架过程中,行为人蓄意谋杀被挟持者或对其进行严重人身伤害,使之身体遭受重大损伤乃至丧命,那么同样应视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
因些,对于绑架罪这一刑事犯罪的判定,必须紧密结合具体案件情节,深入剖析行为人是否存在上述恶意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