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凡已年满十六周岁之自然人,实施任何犯罪行为,皆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者,但若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之行为,亦需对此类严重罪行负责。 3.向满十二周岁而未满十四周岁之人,仅当犯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且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者,且情节异常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才需要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应给予其合理的宽恕与宽容,适当从宽或者减轻其刑罚。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而不得予以刑事处罚之人,应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4.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之人,若是故意犯罪,可以考虑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其刑罚; 如系过失犯罪,也应从轻或减轻处惩。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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