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小孩作为诱饵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法律条款,绑架案所涉刑罚因犯罪情节轻重差异而有所不同。若行为人为达到勒索财务等不法目的,将他人强行拘禁为人质,此类情况下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严厉惩戒。反之,如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则量刑范围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须接受罚金处罚。若在绑架案中有儿童作为受害者且其沦为了罪犯利用的诱饵,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视为加重情节,从而导致更严重的刑罚后果。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综合考量整个案件的所有事实与情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