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既遂的两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劫罪的既遂认定,应满足两个必备要件,首先得看行为主体有无实施以暴力手段、胁迫或其他手法直接侵犯公共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且劫取他人钱财的客观事实;其次,行为人是否成功获取到所期望的财物,也就是指受害者能否再次掌控被劫走的财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抢劫犯罪的基准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向司法机关支付罚金作为附加惩罚;若情节更为恶劣严重,则可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等严重刑罚,并且在缴纳罚金之外,还可能面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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