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如何算抢劫罪成立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抢劫罪得以确立的必备要素涵盖如下方面:首先,行为人须得实际实施了诸如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恫吓或其他方式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次,该种行为必须已经实质侵犯了国家及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及其公民人身权利的合法权益。再者,行为人实施此种犯罪行为时需带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明确动机。此外,不可或缺的是该行为必须具有重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社会秩序与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现实性的损害。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具体规定,在抢劫罪的确立过程中,应考虑的加剧情节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实施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持有枪支实施抢劫以及抢劫军事用品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这些严重的情节将直接导致刑事责任的加重,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会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总而言之,抢劫罪的成立不仅需要满足上述基本构成要件,而且还需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加剧情节,以便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案件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0 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