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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四岁的孩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故意实施谋杀或以暴力手段致使他人遭受重伤残疾等严重犯罪行为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倘若在故意杀害他人、以暴力方式伤害并导致他人受重伤甚至死亡、强制性侵犯他人身体、以暴力手段抢夺财物、销售毒品、纵火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投掷危险物品致人伤亡等严重犯罪行为中被确认为主犯或者从犯的,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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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21: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