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三十四条明文规定,实施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不当行为,其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存在差异,可能会感受到性质各异的刑事责任后果。倘若此类违法行为导致受害者达到了重伤的程度,那么行凶者将会承受至少三年但最长不过十年的有期徒刑惩处;而如果犯罪情节更为恶劣,例如致使受害者不幸身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对受害者造成严重残疾等,那么行凶者将面临长达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所谓“不起诉”,即是指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基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进而决定不再向法院提起公诉。若故意伤害罪名得以不起诉处理,则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法律或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故而不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犯罪嫌疑人也无需为此接受刑事处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起诉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完全无辜,只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的判断,即认为其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若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遭到上级检察机关的纠正或者被法院判定为有罪,那么犯罪嫌疑人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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