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受害人私了能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若人民法院于缺席审判之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捕获,则应当启动重新审理程序。这一规定意味着,对于抢劫罪这类犯罪行为,受害者与犯罪嫌疑人事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犯罪嫌疑人投案后,法律上就应赋予法院重新审视此案件的权利。同时,倘若这类和解协议是在司法判决及裁定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达成的,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享有对原判、原裁定提出异议的权利,法院也理所当然地需要对此进行重新审理。此外,如果在和解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处置存在明显错误,那么相关财产应当依法予以退还或赔偿。因此,当受害者与犯罪嫌疑人和解成功且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时,法院应当启动重新审理程序,而非简单地撤销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依照生效判决、裁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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