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后偷汽车逃跑是否构成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了抢劫行为之后,若盗取他人汽车作为自身逃逸之用,则需依据该行为所引起的各类犯罪结果进行综合考量。
一方面,倘若嫌疑人利用偷到手的汽车作为作案媒介,随后将车主合法拥有财产予以非法占有; 另一方面,如未对车辆进行妥善安置就直接遗弃至失主无法追回的境地,那么此类情况下需要对抢劫罪与盗窃罪这两种罪名进行合并审判。 反之,若仅以盗取汽车作为逃离现场的手段,且未经稍加使用就遗弃车辆,使其最终被找到的可能性较小的话,就应当以抢劫罪单独构成,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盗窃罪是指犯罪人根据自身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财产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经过多次盗窃、非法侵入住宅、持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方式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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