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对犯罪主体有哪些具体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年满十四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言,均有资格成为该罪行的责任主体。
抢劫罪这一犯罪行为,其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以非法获取他人财富为目的,当着财物持有人、管理者的面即时地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合法手段,强行夺去公共或私人财产。 所说的“暴力”,特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直接的打击或者实施强制措施。 而在抢劫罪中,这种暴力则是用来压制受害者的反抗,从而实现盗窃他人财物的目的。 至于“其他方式”,实际上指的是除了实施暴力和威胁之外,能够让被害者失去抵抗能力或无法抵抗的其他手法。 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任何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抢劫罪的行为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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