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与抢夺罪应如何区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犯罪所涉及的对象本质上有所区别。
侵占罪涉及到的是复杂的被侵犯的客体,具体包括公共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与安全等; 然而,强盗罪则仅针对单一的客体进行侵害,也就是公众与私人拥有的财富资源的控制权。 2.从犯罪手段这一客观角度来看,抢劫罪表现在使用强制性的暴力威胁或其他相关手段来获得公共与私人财产的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物财价值并不受限制; 对比之下,强盗罪的特点在于由公开的方式强行夺取大量的公有与私有财物。 3.在造成的影响及结果展现层面,构成抢劫罪的条件并不局限于财物的价值,而强盗罪通常要求所掠夺的财物在数量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4.犯罪动机的本质也有明显的区分。 抢劫罪体现的是意图以强大的武力或者类似性质的力量去压迫被害者,使其失去手中持有的财物,并期望在被害人无法反抗甚至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来获取财物; 相反,强盗罪则基于突然获取财物的想法进行实施,目的是期望在被害人疏忽大意的瞬间取得财物,并非通过武力威慑引导被害人丧失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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