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涉嫌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犯罪行为的立案条件如下:
如在该犯罪过程中致使被拐卖、绑架之女性、儿童或其家庭遭受了重伤乃至死亡等重大伤害,同时引起了精神失常这样的严重精神疾病; 或是导致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被非法转移、藏匿、买卖颠沛流离,以至于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措施; 再者就是同一女性、儿童被拐卖并实施不解救行为累计达三次及以上; 另外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采取救援行动,从而产生恶劣的社会反响,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此外,还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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