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司法程序中,检察机关决定对于故意伤害罪,不予起诉处理,那么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案件的证据存在缺失、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或是已经与受害者达成和解等多种原因所导致。在这一背景之下,受害者可以考虑采取两种途径进行法律救助:
首先,他们可以选择以刑事自诉的方式进行诉讼; 其次,如果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存在异议,亦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并要求其进行复议、复核。 然而,若经过上述程序后,检察机关仍然坚持原有的不起诉决定,那么受害者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自诉,由法院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审查,作出维持或者撤销不起诉决定的决定。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