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广西南宁市,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裁定与判决依据的是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刑法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者轻伤等级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法律制裁;倘若侵害行为造成受害人重伤的程度,则裁决结果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若受害人因为被害人的故意伤害行为丧生或者被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致成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那么加害方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情节、动机以及所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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