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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门讨债被打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所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之举止将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有上门讨债之人在索偿过程遭受逾越攻击而受创时,此项问题须作详细分析以确定攻击者之主观意图以及其客观行径是否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基本要求。倘若攻击者清楚自身正在攻击他人体魄,同时怀揣希望或听任此类伤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此人的行径或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反之,如攻击者的行动合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则该攻击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的所有事实与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若攻击者的行为源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境,那么其行为或许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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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4:46:17